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公寓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8-16

 

所属各部门、各位职工、研究生:

为加强本所公寓管理,营造安全、整洁、有序、温馨的生活环境,现重申如下要求:

一、严格遵守苏州医工所《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园区出入管理暂行规定》、《园区环境管理办法》等规定及物业公司相关管理要求。

二、公寓内严禁使用酒精炉、电炉、液化气炉等明火用具及大功率电热设备。

三、注意保持环境整洁,公寓内严禁乱堆杂物,严禁喂养猫、狗等各种宠物。执行值日制度,及时倾倒垃圾、清理室内卫生。

四、公寓内严禁留宿他人,特别是留宿异性。一经发现,将取消本人继续住宿资格。如亲朋好友来所,可付费入住本所公寓接待室。

五、对违反规定者,本所将视情节给予相关处理。

六、欢迎大家对公寓管理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所综合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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