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6年度工会优秀分会和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2-16

所属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工会法赋予的职能,更好地调动我所职工参与工会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我所工会工作更加健康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工会优秀分会和个人(优秀个人包括工会工作支持者、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三类)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工会优秀分会条件  

  1.分会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维护本部门的稳定、促进部门工作顺利开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2.注重各部门职工主人翁精神的培育,充分调动部门职工积极参与我所各项民主管理工作。  

  3.积极参加所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  

  4.分会委员会团结合作、开拓进取,能够结合我所及各部门实际情况,自主开展形式多样且积极有益的活动,在构建和谐部门、提升职工凝聚力方面作用突出。  

  5.关心所在部门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为广大职工谋福利。  

  6.提出有利于我所文化建设的可操作的合理化方案建议,并经所工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者优先。  

  7.代表研究所参加中科院、南京分院及地方上级工会举办的各类活动、比赛,并取得良好反响或成绩者优先。 

  (二)优秀工会干部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识大体、顾大局,能围绕我所及本部门的科研中心开展工会工作。 

  2.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经常组织职工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3.负责各分会具体工作,并受到部门职工一致好评和党政认可的工会干部。 

  4.提出有利于我所文化建设的可操作的合理化方案建议,并经所工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者优先。 

  5.代表研究所参加中科院、南京分院及地方上级工会举办的各类活动、比赛,并取得良好反响或成绩者优先。 

  (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条件 

  1.关心、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加所工会和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 

  2.主动承担工会工作任务,热心为全所职工服务。 

  3.提出有利于我所文化建设的可操作的合理化方案建议,并经所工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者优先。 

  4.代表研究所参加中科院、南京分院及地方上级工会举办的各类活动、比赛,并取得良好反响或成绩者优先。 

  (四)工会工作支持者条件 

  积极支持我所工会各项工作开展的各部门第一负责人。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分会评选范围:所属各分会。 

  2.工会工作支持者评选范围:各部门第一负责人。 

  3.优秀工会干部评选范围:所属各分会委员。 

  4.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范围:所工会会员,其中所工会委员可作为普通会员通过其所在工会分会参加评选。 

  5.本次评选年限范围为2016年度。 

  (二)表彰名额 

  优秀分会3个;优秀工会干部5名;工会工作积极分子20名;工会工作支持者若干名。 

  三、组织工作及评选流程 

  (一)组织工作 

  所工会负责此次工会优秀分会和个人评选的组织工作。 

  (二)评选程序 

  各分会自荐/推荐——填写评优登记表(不超过1000字)——分会主席签字——党支部书记签字——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所工会——经所工会评审后确定工会优秀分会和个人。 

  四、表彰及奖励 

  对评选出的工会优秀分会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时间安排 

  2016122617:00前将材料报送至所工会,逾期视为放弃。 

  联 系人:赵鹏 

  联系电话:0512-69588012 

  联系邮箱:zhaopeng@sibet.ac.cn 

  所工会 

  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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