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工所顺利通过《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

作者:郑慧琳 时间:2021-12-29

  1227日,苏州医工所通过《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0-2016)国家标准认证,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覆盖医用光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康复工程方向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管理。 

  科研组织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管理是科研组织创新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科研组织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是获得持续发展、提升科研组织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于201711日正式颁布实施。贯彻实施《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贯标”)对于科研组织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过程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增强科研组织的创新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8年各院属单位正式启动贯标工作。 

  苏州医工所高度知识产权工作,于2021年初自愿申报并入选中科院第二批贯标单位,4月成立贯标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正式启动贯标工作,由唐玉国所长担任最高管理者,由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武晓东副所长担任管理者代表。在各管理部门和科研部门的全力配合下,经过调研诊断、体系策划、文件编写、发布宣贯等一准备系列工作,建立起一套适用苏州医工所科研实际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借助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线上和线下并行管理。 

  730日,苏州医工所正式发布《知识产权手册》和《文件控制程序》,开始试运行。体系运行期间,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专员培训、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一系列工作,不断完善体系,提升体系适宜性和有效性,使知识产权管理融入到科研工作各环节,更好地服务于科研产出。12月初,苏州医工所向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正式提出认证申请。通过现场审核,审核组一致认为苏州医工所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符合《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要求,与研究所各工作环节充分融合,与研究所的工作需求相适应,知识产权体系运行有效,批准通过认证。 

  苏州医工所是中科院唯一以生物医学仪器、试剂和生物材料为主要研发方向的研究所。截止目前,苏州医工所拥有有效专利1000多件,软件著作权近200项,已实现近230件专利的成果转化,技术成交额近3亿元。本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顺利通过标志着苏州医工所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工作方面迈上了新台阶。苏州医工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与科研工作融合运行的系统性和规范性,有效提升研究所的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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