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19-03-06

  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的有效性,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依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等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1. 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 复试的要求、评分标准和办法,经所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并在复试中严格执行。 

  3. 面试考核小组由至少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进行面试。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间、地点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我所各专业要求的复试分数线。 

  2.复试时间:313-15日。 

  3. 复试地点:苏州医工所A3楼会议室。 

  四、复试原则和办法 

  1.凡拟录取的考生均应经过复试。复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等进行全面衡量。 

  2.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3. 复试包括综合素质能力测评、专业知识测评、英语水平测评三个部分组成。 

  4.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100分满分。复试分项成绩的划分:综合素质考核15%,业务能力面试5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35% 

  5.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权重(50%+复试成绩×权重(50%)。 

  五、复试内容 

  (一)综合素质能力测评(100分) 

  复试时需准备以下材料,各复印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到时提交;并于310日前提交相应电子版材料(政审材料除外)。 

  1.政治审查材料(下载附件一后填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2.考生个人简历(下载附件二填写)。考生个人自述应包括:自述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个人学术研究兴趣,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 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考生需提供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各阶段成绩单(提供原件1份)。 

  4.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验原件)。 

  5.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验原件)。 

  6. 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验原件)。 

  7. 初试准考证、身份证(验原件)。 

  8. 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验原件)。 

  9. 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复试时要求考生做5-8分钟PPT的陈述,复试专家组将根据考生的个人陈述评定综合素质能力测评的成绩。 

  (二)专业知识测评(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以及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思维、逻辑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了解考生的研究兴趣;潜在科研能力等。 

  (三)英语水平测评(100分) 

  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读、听、说等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以考生自述、翻译、英文对话等方式进行。 

  六、录取 

  1. 所招生领导小组综合考生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确定录取名单。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无论最终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七、其他 

  1.本复试工作方案,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备案。 

  2.本复试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3.如上级部门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新的政策,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执行。 

  中科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 

  人事教育处 

  20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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